摘 要:
保健食品是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可以使人们的生活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调查发现,目前很多保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食品监督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做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文,笔者将分析现阶段大多数保健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为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若干参考建议。
关键词:
保健食品 专项治理 食品监督所 参考建议
1前言
21世纪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得到 极大提升,保健意识和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带来极大机遇的同时,也带去了严峻的考验。目前,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层出不穷,各种广告、包装,款式不断变换更新,刺激着人们的眼球。保健食品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严格把关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让产品的 质量和价 格达到某 种意义上 的均衡。但据于各种利益的诱导与监管的疏漏,很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日益突出。
2保健食品生产存在问题
经营企业的相关管理者缺乏对保健食品准确的认识和了解,将保健食品的概念,药品的概念及保健食品和食品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不能正确把握,致使在收集产品的时候资质欠缺。此外,部分管理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很容易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触碰到法律的界线。同时,有的销售人员在产品资质收集的时候,对其中的内容审核环节无从下手,常常出现混淆现象,将包装食品与专柜保健食品混杂放置[1]。
销售人员相关的培训制度和培训力度不足,员工之间的培训没有建立固定档案,没有一个系统、专门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对日常企业生产出现的问题缺乏详细的记录,这不利于 全面把握 生产销售 的状况及 存在问题。分析近几年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发展状况,可以得知大部分企业的存在问题为生产规模得不到有效形成, 极其容易造成生产的脱节,生产缺乏连续性。企业一年内生产产品的批次比较少,并且不同批次产品之间的生产间隔缺乏规律性,甚至有的企业生产极其滞后,一年内都没有产品产出[2]。
委托生产企业和受托方在权责划分问题上没有达成统一,划分不明确。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合同中对不同企业的权责划分不一样,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就很难对责任进行界定。此外,委托生产企业在受托方界定问题上不够明确。
相关检查人员在进行产品生产检查工作的时候,难以对企业生产的相关信息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掌握,无法获得企业生产最新动态。有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完成合同签订和卫生许可证办理后,并没有进入正式生产产品阶段,因特殊情况进行地址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到市局进行相关的地址变更办理。这使得检查人员在进行工作时难以联系到委托企业,致使监管人员对该企业生产情况难以直面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监管工作进程[3]。如果受托企业与多家企业建立起受托生产关系, 监管人员就难以对受托生产情况进行随时掌握,最终形成检查工作的被动局面。再者,在对部分注册和办公, 注册和生产的异地企业进行检查工作时,也很难把握其中的不确定因素,使监管工作出现漏洞。
3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措施
3.1加强保健食品审批力度
食品监督所应该加强保健食品的审批力度,在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提高其市场准入标准。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进行产品标准检查,完善备案制度以确保质量标准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检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科学、 准确,是否会让消费者在服用时感到混淆。企业在进行生产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来开展。对于已经取得各部门准入的产品,应该及时进行相关管理,确定批准文号,严格检查有效期的设立, 确保消费者服用到质量过关的产品。管理工作应该根据食品市场的 发展来作 出相应的 调整,实现管理 的实效,防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保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加强对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及样品的真实性核查力度,同时,严格检查保健食品的原料、辅料组成,测定产品 的安全性。 确保市场 上的保健 食品可靠、 安全[4]。
3.2加强生产行为监督
产品质量的把关应该从源头抓起,也即是在产品生产环节就应该重视产品质量的保证。尤其是保健食品之类的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应该成为产品的生产宗旨, 在此基础上才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食品监督所应该注重对 企业生产 过程的监 控,保证其在 产品选料,制造过程谨慎,科学、负责。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委托加工企业的工作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发放卫生许可证。此外,严禁防止 假冒伪劣 产品进入 市场,影响消费者的 身心健康,侵犯消费 者的合法 权益。 因此,要加大对伪劣产品的审查和打击力度,严禁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节省成本而擅自添入药物的行为。规范销售商的经营行为,监督其在广告设计方面是否科学、 真实,减少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净化食品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3正确引导消费
很多销售商都特别注重广告对产品销量的重要影响,因此,他们往往在广告宣传版块投入甚至比产品质量更多的注意力。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消费者认识到产品,但并不能真正让消费者有效了解产品。因为有的销售商在激烈的广告竞争中选择夸大产品特性、功用,而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适宜使用人群没有具体、详细的表明,这使得产品实际功效[下转240页] 跟消费者的期盼功效不统一。广告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容易误导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根据相关的广告审批规定,加强对广告科学性、真实性的审查,对违规或虚假的广告进行严厉查处[5]。同时,加强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正确引导, 向消费者普及大众保健食品的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广告真实性的鉴别能力,以确保安全消费。
3.4调动社会参与力量
要提高保健食品的专项治理工作,不仅需要食品监督所加大监督力度,还要积极调动社会的力量,共同规范保健食品的市场管理。因此,可以有效发挥媒介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杂志及报纸等载体,对遵守生产规定,质量优良及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宣传,同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曝光与批评。此外,还可以建立相关的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对伪劣产品进行举报,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生产企业与销售商的行为,确保市场产品的安全可靠。
4结束语
保健食品跟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鉴于其审批、生产及销售环节的权责划分,需要食品监督所和卫生部门的携手整治。加大对食品生产过程,原材料选用的审查和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材料成分的现象进行 严厉查处,向生产企 业和销售 商贯彻合 法、诚信的生产销售理念。同时,加强对社会公众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对市场产品的认识,避免虚假广告的误导,真正购买到满意的保健产品。